自来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净水车间工艺设计说明
一.自来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设计依据
1. 甲方委托书及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;
2.《室外给水设计标准》(GB55013-2018);
3.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(2018年版);
4.《消防设施通用规范》(GB 55036-2022);
5.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(GB 55037-2022);
6.《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》(GB55002-2021);
7.《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》(GB55003-2021);
8.《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》(GB55030-2022);
9.《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》(GB50069-2002);
10.《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》(GB50332-2002);
11.《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》(GB50069-2002);
12.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》(GB50015-2019);
13.《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》(GB 55020-2021);
14.《泵站设计标准》(GB/T50265-2022);
15.《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141-2008);
16.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(GB 50981-2014);
17.国家现行有关给水、排水等其它设计规范、规程。

二.自来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设计参数
1.本图中标高以米计,其余尺寸均以毫米计;
2.设计±0.00对应绝对标高+558.60;
3.水厂近期规模3000方/天,远期规模5000方/天,本次设计考虑自来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自用系数和变化系数,净水车间土建规模按照5000m3/d建设,设备配置考虑水厂自用系数和变化系数,按照40003/d配置,远期增加处理设备。
4.设计进水浊度长期不超过1000NTU,短时间不超过3000NTU。在正常负荷下,一体化高效净水装置出水浊度小于1NTU。
5.钢制预处理器;处理量4000m3/d,数量1套;
6.一体化高效净水装置;处理量2000m3/d,数量2套;
7.一体化高效净水装置过滤段反洗
单组一体化高效净水装置过滤面积7.5m2,设计滤速13.33m/h。
一体化高效净水装置过滤段反冲洗分三个阶段:
第一阶段单独气冲:气冲强度为28L/(s*m2)),气冲时间为3min;
第二步气水同时混冲:气冲强度为28L/(s*m2),水冲强度为6L/(s*m2),气水混冲的时间为8-12 min;
第三步清水漂洗:水冲的时间为2min,水冲强度为6L(s*m2)。
反冲洗全程伴有表面扫洗,表面扫洗的强度为2.8L(s*m2)。

8.一体化高效净水装置中滤料选用蝶型高效自调适塑纤混合滤料;
9.反冲洗水泵:Q=160m3/h,H=12.5m,N=7.5kw,2台,1用1备。
10.反冲洗风机:Q=13.72m3/min,△P=39.2kpa,N=15KW,2台,1用1备。
三.自来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控制与信号
有关自来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电气动力设计及仪表检测,自动控制另见相关专业设计。
四.自来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其他说明
1.管材选用及连接:管径≤DN200的工艺管道均采用热浸镀锌钢管及配套管件,管径>DN200工艺管道选用Q235-A材质焊接钢管,焊接或法兰连接。
2.钢管制作及防腐要求
2.1管道制作
钢管采用Q235-B加工制作。焊接,成管及各项检验应满足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268-2008)及《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及验收规范》(GB502359-97)中相应要求。
2.2钢管及钢制管件防腐要求
A)除锈要求
钢管及钢制管件的内外金属表面防腐处理前应清除油垢、灰渣、铁锈。采用喷砂或化学除锈时,其质量标准应达到《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》(GB8923-88)规定的Sa2.5等级:若采用人工除锈时,其质量标准应达到St3级(GB8923-88),以保证涂层与基面有效接触。彻底清除干净后,应及时涂上第一道漆,以防重新生锈。
B)埋地钢管
埋地钢管的外壁防腐采用加强环氧煤沥青厚浆型防腐涂料(也可采用互穿网络防腐涂料PN871-1、3型),构造为四油一布,即底漆面漆面漆玻璃布面漆面漆,干膜厚度大于0.4mm,并做2.5kV电火花试验。
钢管管道内壁采用无毒防水涂料,底漆两道,面漆两道,涂层厚度35~45um。DN≥500钢制管道内壁,也可采用水泥砂浆内防腐,具体作法及要求见GB50268-2008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。
C)明装管道及管件
明装钢制管道内壁防腐与埋地管道内壁防腐相同。明装钢管外壁、管件、预埋件、支吊架等均采用环氧底漆两道,外刷耐候保色调和漆一道,涂层厚度40~50um。
D)水下管道及管件
水下管道:内防腐与埋地管道相同,外防腐采用无毒防水涂料,底漆两道,面漆两道,,涂层厚度35~45um。具体要求根据防腐涂料供货商的技术要求确定。
3.管道安装
本项设计中所有工艺及给排水管道支架按以下要求设置:
3.1 水平安装:管道转角,三通等处需设置支墩或支架,直线段每隔≤3设置一个,单管支架做法参照03S402-51,双管及以上做法参照03S402-53。
3.2 垂直安装:垂直段每间隔2m设置立式管支架,做法参照03S402-80。

五.自来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施工要求
1.土建施工执行《给水排水构筑物给水及验收规范》(GB50141-2008)及其他相应国家标准。
2.土建施工精度要求:池体与设备与基础及预埋件的允许偏差执行《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141-2008)中相关条款。
3.预留及预埋件:正常施工时应根据到货设备核对留洞及预埋件位置。若设备尚未到货,但工程进度不允许时,可按本土预埋件先行施工,实际设备安装位置有变化时,可采用化学锚栓安装。
4.因施工图设计时,供货厂家尚未确定,因此设备基础位置及尺寸无法精确定位设计,设备招标完成后,供货厂家应提供安装指导图,设计院据此配套完善该部施工图设计。
5.所有设备安装须在设备厂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,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。
6.施工及验收必须符合《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141-2008)相关规定;
六.其他
1.不得擅自变更设计,发生设计变更请按设计变更的有关程序进行。
2.凡是设计图上注明的国标,省标标准图,请施工等相关单位自备。
3.发现图纸错、碰、漏及其它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取得联系,以便妥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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